高校畢業生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
2016年2月1日后,市區生源畢業年度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內在市區登記失業的,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臨時生活補貼。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是指城鎮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父母親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家庭遭遇重大變故、孤兒及烈士子女等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是指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
申請時間:符合條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
申請地點: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經辦機構窗口,或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網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