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
現將《濱江區建立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制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 杭州市濱江區財政局
2021年3月23日
濱江區建立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制度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深化我區養老服務改革,全面提升養老服務質量,提高養老服務供給保障,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的實施意見》(杭政辦函〔2020〕47號)、《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杭州市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民發〔2020〕10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建立濱江區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制度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保障基本,適度普惠。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持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的養老服務體系。根據不同年齡情況、經濟條件和身體狀況,結合本地實際,為老年人享受養老服務提供保障,逐步形成合理保障梯度。
(二)需求導向,精準服務。立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加強老年人能力評估體系建設,優先保障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務需求,為老年人自愿、就近選擇養老服務提供便利。
(三)志愿服務,社會參與。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養老服務市場活力,通過社會力量參與、志愿服務提供等多種形式進一步豐富養老服務供給,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
(四)創新機制,加強監管。加強“互聯網+養老”信息技術應用,探索和實施數字支付、統一支付模式,實現數據歸集和閉環管理。
二、發放對象和發放標準
具有濱江區戶籍且居住在本市,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政府提供的養老服務主要包括高齡普惠服務和失能失智照料服務。
(一)高齡普惠服務。在享受智慧養老服務(老年手機)基礎上,80至89周歲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40元電子津貼;9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元電子津貼。智慧養老服務按照《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財政局關于提升全市智慧養老綜合服務工作的通知》(杭民發〔2019〕100號)執行。
(二)失能失智照料服務。老年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評估符合要求,可以發放養老服務電子津貼:
1.特殊、困難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中,經評估為重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820元電子津貼;經評估為中度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1330元電子津貼。
2.中低收入老年人。經評估為中度失能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420元電子津貼;經評估為重度失能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560元電子津貼。中低收入界定:城鎮老年人養老金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杭州市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水平,區民政局根據上一年度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調整。
養老服務電子津貼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入住養老機構護理補貼和家庭養老床位補助等不可疊加享受。老年人若滿足多種養老服務補貼標準,享受補助就高享受,不進行疊加享受。
三、發放形式和使用范圍
(一)養老服務電子津貼作為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養老服務的電子權益,依托杭州市“互聯網+養老”系統平臺,以“重陽分”形式按月發放至老年人本人社保卡(市民卡)養老服務專戶中。“重陽分”不可提現,采用虛擬額度后結算制,由區民政局按照老年人實際使用情況與杭州市民卡公司進行結算。
(二)養老服務電子津貼“重陽分”可用于支付中標服務商提供的養老服務項目(附件1)。
四、辦理程序
(一)信息錄入。高齡照料服務無需申請,戶籍地社區應主動發現并確認享受對象。失能失智照料服務由申請人本人向戶籍地或居住地社區提出申請,提交《養老服務電子津貼申請表》(見附件2)。因客觀原因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監護人、家庭成員或所在社區代為申請。
(二)受理評估。街道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格式的應當場受理并錄入杭州市“互聯網+養老”系統中。需要進行評估的按照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由確定的評估機構開展評估,老年人能力評估相關標準和要求按照《杭州市民政局等四部門關于印發〈杭州市老年人能力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杭民發〔2019〕44號)執行。今后評估政策有變化的,從其規定。
(三)審核公示。各街道根據申請材料和評估結果在杭州市“互聯網+系統”中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在申請地社區公示至少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區民政局。群眾有異議的應進行復核評估,復核評估結果為最終結果。復核評估后不符合條件的,3個工作日內告知社區將復核評估告知書(附件3)送達申請對象。
(四)審批。區民政局對各街道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批。批準養老服務電子津貼的,從批準之日次月起享受;未予批準的,由社區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可在6個月后再次申請。
(五)送達。社區將享受服務通知書連同服務商點單方式和服務內容當面送達老人。
(六)清退。養老服務專戶實行動態管理,社區及街道需及時發現并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對象。根據(杭民發〔2019〕44號)文件,評估結論有效期不超過2年。有效期內,申請人生活自理能力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動態評估。評估結論有效期屆滿前60日內,申請人應重新按程序申請評估。申請變更評估等級與評估期滿后重新評估的費用自理。老人亡故的,次月停止使用社保卡(市民卡)養老服務專戶,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失效。老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次月停發養老服務電子津貼:
1.身份不再符合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條件的;
2.城鎮老年人養老金收入超過上一年度杭州市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水平的;
3.超過6個月失去聯系的。
五、其他事項
(一)人戶分離的老年人,可由戶籍地民政部門委托居住地民政部門負責評估,電子津貼發放按照戶籍地民政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二)按規定實施老年人能力評估,首次評估費用由區財政資金保障。老年人再次評估或對評估結果有異議且復核評估維持原結果的,評估費用由老人自理,可使用養老服務電子津貼抵扣。
(三)享受對象提供虛假材料或做虛假陳述經查實的,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津貼,并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四)老年人能力評估機構、中標養老服務提供商和第三方運營監管機構(含滿意度測評)應當進行相互回避,評估機構、中標養老服務提供商和監管機構管理人不能為同一人或者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同時回避直系親屬在同一行政區域從事養老服務的評估、監管、審核審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道要高度重視老年人服務保障,通過實施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增加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做好與現有制度的過渡銜接,促進幸福養老示范區建設。
(二)加強資金保障。區民政局要做好養老服務電子津貼資金測算和發放工作。養老服務電子津貼所需資金由區級財政資金承擔。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街道要加強服務績效和群眾滿意度的跟蹤監督,做好屬地老年人投訴事項的處理。
(四)加強資源整合。各街道需充分挖掘為老服務資源,將目前已有的居家養老服務商、社區助老員走訪探視、老年人助餐等服務進行整合,加強養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和“時間銀行”建設,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街道、社區要做好基層工作人員培訓,貫徹落實“最多跑一次”要求,通過多種途徑和媒介宣傳養老服務電子津貼制度,使老年人及家屬知曉制度內容和辦理程序;同時,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和掌握轄區符合電子津貼條件的對象,主動告知養老服務電子津貼政策,并協助其提出申請。
七、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1年3月23日起實施。本辦法實施前享受養老服務的人員,仍按原來的補貼標準享受補貼。本辦法實施后申請養老服務的人員,根據本辦法的補助標準享受補助。關于本實施辦法的解釋權歸濱江區民政局所有。
附件:1.濱江區養老服務電子津貼“重陽分”使用指導目錄
2.濱江區養老服務電子津貼申請表
3.濱江區老年人能力評估復核結果告知書
附件1
濱江區養老服務電子津貼“重陽分”使用指導目錄
序號 |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備注 |
1 | 基本生活 照料 | 身體清潔、衣物穿脫、協助移動、喂食喝水、排泄清潔等 | 可根據老人需求提供固定頻次的服務包 |
2 | 助? 餐 | 送餐、取餐和做餐等 | 不含食材費 |
3 | 助? 浴 | 擦浴、淋浴和外出送浴等 | |
4 | 助? 潔 | 清潔老年人居室,清洗老年人衣物 | |
5 | 助? 行 | 協助老年人室內外散步、外出等 | |
6 | 代? 辦 | 幫助老年人外出辦理社會事務活動等 | |
7 | 理發修面 | 修剪頭發,刮胡須 | |
8 | 家電維修 | 家用電器維修 | 材料費另計 |
9 | 管道疏通 | 家用管道疏通 | 材料費另計 |
10 | 助醫服務 | 協助監護人陪送老年人就醫,代為掛號、配藥、取藥、取化驗單等 | |
11 | 健康管理 | 體溫、脈搏、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征測量、記錄及健康預防管理 | |
12 | 康復護理 | 肢體功能訓練、口面部訓練、康復推拿等 | |
13 | 日托服務 | 由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日托照料服務 | 不含餐費 |
14 | 精神慰藉 | 心理咨詢和疏導,幫助解決老年人情緒、情感和家庭問題 | |
15 | 輔具租賃 | 適老化康復輔助器具租賃 | 不可用于押金 |
16 | 家庭適老化改造 | 提供家庭適老化設計和改造 | 適用于基礎改造服務包 |
17 | 家庭養老床位照護服務 | 依托有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必要的設施設備,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專業規范的機構式照護服務 | |
18 | 老年人能力評估 | 對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認知能力、精神狀態與社會交流能力等進行綜合評估 | |
19 | 機構養老服務 | 可抵扣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床位費、護理費 | |
20 | 其他服務 | 區民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服務 |
附件2
濱江區養老服務電子津貼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 |||
姓名 | 身份證號 | ||
性別 | 年齡 | ||
聯系電話 | 緊急人和聯系電話 | ||
戶籍所在地 | ______區_____街道____社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實際居住地 | ______區_____街道_____社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家庭狀況 |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 ?□低保 ?□低邊 □中低收入______元/月(申請前12個月養老金收入) | ||
居住狀況 | □與子女、親友同住 ?□獨居 ?□空巢 ?□孤寡 | ||
是否享受 | □高齡普惠服務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養老服務補貼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養老機構護理補貼? □家庭養老照護床位補助 | ||
代理人信息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證號 | ||
代理人聯系電話 | 代理人地址 | ||
代理人與申請人 關系 | □配偶 ?□子/女 ?□婿/媳 ?□(外)孫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________ | ||
本人對以上信息真實性負完全責任,已充分了解申請補貼所需條件,如因申請條件達不到補貼標準重新申請評估、變更評估等級或評估結果到期重新評估產生的評估費用自理。
申請人(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 |||
附件3
濱江區老年人能力評估復核結果告知書
我機構于?????? 年??? 月??? 日對????????????? 老人(身份證號???????????????????? )進行老人能力評估復核。
經復核,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級,認知能力?? 級,精神狀況與社會交流能力評估?? 級,最終評估結論為???????????? 。
評估機構???????????????????? ,評估員???????????????? 。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祝您健康長壽!
我收到了老年人能力評估復核結果告知單,認可此復核結果。
被評估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