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部分民辦教育機構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情形,具體如下:

一、杭州鴻達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存在嚴重經濟糾紛無法繼續辦學;

二、杭州專理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存在嚴重經濟糾紛無法繼續辦學;

三、杭州弘理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存在嚴重經濟糾紛無法繼續辦學;

四、杭州信誠斯諾英語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存在嚴重經濟糾紛無法繼續辦學;

五、杭州美芝麻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自2020年7月開始因無辦學場地申請暫停辦學,且辦學許可證期限屆滿未延續。

根據前述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注銷(廢止)辦學許可證,終止相應辦學資格,現予公告。相關民辦教育機構在自行組織清算后,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

辦學許可證注銷(廢止)后,相關民辦教育機構不再具備面向中小學的學科類培訓資格,所從事的任何活動和產生的后果均由舉辦者負責。

杭州市濱江區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