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鞏固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果,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申請認定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有關工作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17﹞4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教督﹝2017﹞6號)、《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申請認定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有關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辦〔2017〕18號)意見,濱江區人民政府對照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四個方面的指標進行全面核查,基本達到標準要求。現將《申請認定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自評報告》(附件1)和《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申報表》(附件2)予以公示,征求廣大群眾意見。公示期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聯系部門:濱江區教育局督導室
聯系電話:0571-87703292
電子郵箱:694898403@qq.com
附件:
附件1:申請認定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區自評報告.docx
杭州市濱江區教育局督導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