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通知》(浙政發〔2008〕22號)、《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政策的通知》(浙發改綜體〔2016〕6號)、《關于印發<大棚、淡水養魚保險調整方案(試行)>的通知》(浙農險辦〔2018〕6號)、《關于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濱政〔2008〕10號)等文件精神及《關于申請2021年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報告》(杭人保財險濱〔2021〕13號),區各單位應支付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總額為94234.62元(詳見附件),其中區本級64856.12元、西興街道25546元、長河街道2919元、浦沿街道913.5元。
杭州市濱江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