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1年3月20日至4月19日,區委第三巡察組對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進行了巡察。2021年8月26日,區委巡察組向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巡察工作要求,現將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責任擔當,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始終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深刻認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的部署要求上來,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正視問題,以強烈的緊迫意識改正問題,切實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握整改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管黨治黨關鍵是要有政治擔當,各級黨組織都要把管黨治黨作為最根本的職責立起來。抓好巡察整改就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任務。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對巡察發現“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深入”、“參謀助手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等三方面8個問題,全面認領、照單全收。做到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和緊迫性;做到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強烈的責任擔當、務實誠懇的工作態度,以釘釘子精神真真正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改任務
巡察意見反饋后,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深入學習貫徹區委第三巡察組對巡察整改的部署和要求,召開專題黨組會議逐條逐項進行研究剖析,認真制定整改落實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分別制定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時限。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委辦副主任、科室長為成員,負責做好巡察整改的組織、協調工作。召開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市、區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各班子成員對照巡察反饋的問題,聯系本人思想和工作職責,嚴肅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尋找差距,主動承領任務,明確努力方向,統一思想、同向發力。
(三)堅持上下聯動,狠抓督導落實
項目化整改階段,狠抓整改過程督查,采取聽取報告、談話了解、督查督辦等,及時掌握跟進整改落實情況。對本單位內設科室、黨員干部的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全程監督檢查,杜絕整改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當“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杜絕“下不為例”寬松軟現象。持續跟蹤督促,防止問題反彈,堅決杜絕解決了老問題又冒出新問題,切實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精神抓好巡察整改。緊盯整改進度,黨組書記及班子成員對相關責任同志開展約談,進一步傳導責任壓力。同時自覺接受巡察組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問效監督,確保整改進度及實效。
巡察反饋問題21個,目前已經整改完成20個、正在整改1個、尚未整改0個。
二、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抓好區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一)在“ 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區委決策部署情況”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深入”問題的整改。
(1)針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深入”問題。
①突出重點學。認真組織開展“每周一學”,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排定學習計劃表,近期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論述、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講話精神等內容,努力做到學深悟透做實。②交流研討學。確定交流主題,開展學習討論活動,開展了習近平法治建設對人大工作的論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歷史等方面的交流發言,以及人大理論及業務知識的學習討論活動。③結合實際用。將學習成果運用到實踐工作中,開展好各項監督活動。將學習成果與近幾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濱江實踐的工作經驗總結相結合,聯系實際,理清思路,撰寫“三個人大”書籍,目前該書稿已完成。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9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2.關于“參謀助手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問題的整改。
(2)針對“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不夠到位”問題。
①開展一次監督。各督辦工委在9月底前,已對今年督辦的代表建議進行了一次辦理情況的監督,了解建議解決進展情況并提出要求。②進行辦理“回頭看”。擬在11月對前幾年辦理的代表建議開展“回頭看”活動,抽取部分建議進行辦理情況現場監督。③開展滿意度測評。年底前對所有代表建議開展辦理情況滿意度測評,聽取建議承辦單位的匯報。
該項任務計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針對“統籌協調工委形成工作合力不夠到位”問題。
①統籌職能監督。圍繞區委中心工作和區人大常委會的重點工作部署,統籌各工委職能,協調開展聯動監督、綜合監督,助推區委中心工作落地。9月開展的清廉亞運監督活動,由監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財經工委、代表工委等一起綜合監督。②聯動重點監督。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監督項目,在落實牽頭工委的基礎上,協調監督內容有關聯的工委聯合開展監督,已明確區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在財經工委牽頭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內容,協調城建環保工委、教科文衛工委等一起參與項目審查。③開展專項督查。由辦公室牽頭,協調各工委針對“亞運靚城”攻堅行動共同開展督查活動,目前社會建設工委、監察和法制司法工委等已開展了監督活動,月底前城建環保工委將對道路整治情況開展監督,其他工委將根據安排逐步開展監督活動。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4)針對“與對口聯系部門對接不夠主動”問題。
①建立走訪聯系制度。建立與對口聯系部門定期走訪聯系機制,常態化做到每季度走訪聯系一次。確保聯系到位、溝通到位、協調到位。第三季度各工委對聯系的政府部門進行了聯系。②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聯系工作內容、重大活動參與、重要事項等進行溝通。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3.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5)針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問題。
①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成立了以機關黨組書記為組長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其他成員按“一崗雙責”要求,抓好負責工委、分管科室和干部職工的意識形態教育管理監督。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②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專題研究。把意識形態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每年6月和12月底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分析機關意識形態工作和態勢,部署意識形態工作。遇到重大活動安排,及時研究部署。6月28日,黨組對今年上半年的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了分析并進行下半年工作部署。③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利用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每周一學等方式,加強黨的創新理論學習,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二)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4.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問題的整改。
(6)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①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專題研究。聚焦議事決策、權力運行、崗位履職、紀律作風等方面開展專題研究,確保每季召開專題研究1次以上。每半年黨組書記聽取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職匯報。6月28日黨組書記聽取了黨組成員“一崗雙責”履職情況的匯報。8月開展了黨組成員《履職手冊》記錄自查、檢查工作。②認真使用主體責任監管系統。做到認真填報,強化自查。③加強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利用每月固定主題黨日活動、每周一學等載體,學習了省委《關于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從業行為,進一步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等內容,9月30日組織部分機關干部旁聽法院庭審活動,在中秋節、國慶節前開展了廉政警示提醒,通過多種形式對機關黨員開展經常性黨風廉政宣傳教育。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7)針對“壓力傳導不夠到位”問題。
①持續加強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加強對機關黨風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調整、完善了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經常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圍繞重點工作、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等方面,切實將廉政風險點找準、找全、找實,完善“崗位廉政風險防控自查表”,并由各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確認。②切實加強問題整改。對查找出來的廉政風險和巡察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剖析風險點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防控措施,切實做好整改。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5.關于“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問題的整改。
(8)針對“未及時修訂機關財務管理、政府采購等相關制度”問題。
①及時修訂財務管理制度。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對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自行采購內部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②嚴格執行相關規范。機關已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和自行采購內部管理辦法規范了采購相關流程。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9)針對“機關福利費開支不規范”問題。
①制定實施辦法。針對機關干部慰問(醫療費補助),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制定了實施辦法。②加強審核把關。按照標準及操作流程嚴格審核。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0)針對“公務交通費報銷管理不夠規范”問題。
①嚴格執行辦法。將公務交通費報銷納入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內容,嚴格執行區有關制度規定。②規范審批。一般為一月一報,嚴格審查出行內容,規范報銷審批程序。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三)在“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方面
6.關于“黨組議事決策制度執行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11)針對“議事規則修訂不及時”問題。
①依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6月28日黨組已修訂了《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議事規則》,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規范黨組議事決策制度和執行程序。②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研究制定了《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三重一大”議事實施細則》,對“三重一大”等事項議事過程進行了具體明確和規范。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2)針對“末位表態制度執行不夠規范”問題。
①嚴格執行末位表態制度。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以及《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議事規則》有關要求,已認真落實了末位表態制度。②加大自我檢查力度。堅持問題導向、監督自查,每季度對議事決策機制執行情況、會議記錄等開展自查整改,切實做到常態化管控。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7.關于“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標準不高”問題的整改。
(13)針對“民主生活會缺少‘辣味’”問題。
①這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會前,黨組成員之間充分開展談心談話,加強思想溝通交流,聽取意見建議。②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生活會上每位同志自我批評直面問題、不遮不掩,相互批評出以公心、坦誠相見有“辣味”,不以提工作建議代替相互批評等現象,切實提高了相互批評的“辣味”。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4)針對“組織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
①今后將在支部組織生活會前充分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建議,廣泛收集問題,提升會議效果。②嚴格落實組織生活會制度,積極開展自我批評的同時,引導全體黨員開展好相互批評,同時注重相互批評的質量和效果,切實做好組織生活會集中學習、查擺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整改落實等各個環節,努力提高組織生活會質量。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5)針對“談心談話制度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①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制度。明確了黨組成員的談話責任和談話對象,做到談心談話常態化、全覆蓋。突出關鍵人群,對重點崗位經常談話,對新入職干部談心談話,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動態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②切實提升談話效果。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對談話反映的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及時研究加以解決,不以集體談話、布置工作代替談心談話。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6)針對“支部臺賬記錄不夠規范”問題。
①已明確1人專人負責黨務工作。②開展自查整改。對黨支部工作記錄臺賬進行一次自查自糾,認真填寫補齊固定主題黨日活動記錄。③嚴格資料歸檔。按照基層組織建設“12345”規范,建立資料歸檔條目式清單。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8.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
(17)針對“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預審制度不到位”問題。
①加強選人用人相關制度學習。學習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議事規則》,熟悉干部選拔任用相關程序和規定。②嚴格履行選人用人規范程序。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成立了人大常委會機關科級干部崗位調整研究小組,由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書記、辦公室分管人事領導及分管人事科室負責人組成三人研究小組,在科級干部崗位調整工作提交區委組織部預審前召開小組會議,討論醞釀合適人選上報區委組織部,待區委組織部預審通過后,向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匯報,再召開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動議會。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8)針對“干部選拔組織考察不夠嚴謹”問題。
①加強學習。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相關業務知識的學習。在科級干部考察前,與區委組織部聯系,進一步規范干部推薦表、民主測評表、考察登記表等相關表格的填寫以及考察談話記錄。認真做好干部提拔前干部檔案審查、干部考察、公示等工作。②嚴格程序,規范記錄。進一步切實落實責任,加強選拔程序、臺賬記錄等有關業務的學習和培訓,規范工作程序。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9)針對“干部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問題。
①堅持“每周一學”、業務培訓、考察交流等學習管理制度,抓好干部學習培訓,培養“四懂”人大干部。②進一步厘清辦公室各科室的職責,合理調配工作人員,不斷提高機關工作人員整體合力。③加強對年輕干部的統籌安排和多崗位鍛煉,不斷完善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機制,切實加強對年輕干部的培養和選拔力度。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20)針對“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問題。
①加強學習。組織機關干部學習了中共中央《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和引導,自覺執行好個人事項報告制度。②嚴格執行。要求領導干部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始終做到守紀律、講規矩,自覺做好個人事項報告工作。③審核把關。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在每年1月份對領導干部的個人事項填報工作做好審核把關。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21)針對“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
①強化學習教育。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出國(境)管理規定,去年以來新入職的3 名同志已上交了證件,做到了“應交盡交”。②加強審批管理。嚴格落實證件及登記表集中保管等制度,已安排專人集中保管出國(境)護照、通行證,認真做好有關臺賬記錄及取用審批手續。③做好行前教育。黨組書記負責做好談話教育,明確紀律要求,確保出行符合規范。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當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下一步,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將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整改落實,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進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切實加強思想理論武裝。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的系列講話,不斷加強黨的創新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區委的決策部署保持一致。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旗幟鮮明講政治、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的具體行動。
(二)全面長效鞏固整改成果。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推進整改落實和長效機制等工作。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鞏固已有成效,防止問題反彈;對需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持續用力、常抓常管、久久為功,推動巡察整改常態化、長效化;對整改過程中及持續推進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深挖問題病灶,追根溯源,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滋生問題的漏洞,以釘釘子精神狠抓落實。
(三)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堅持把落實整改與機關黨組主體責任落實結合起來,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持把落實整改與作風建設結合起來,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堅持把落實整改與班子隊伍建設結合起來,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著力構建一支高素質的人大干部隊伍。堅持把落實整改與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讓每一名黨員干部在黨規黨紀面前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扎實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與我們反映。
聯系電話:87702290
郵政信箱: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政府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電子郵箱:1223806362@qq.com
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
2021年10月25日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1年3月20日至4月19日,區委第三巡察組對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進行了巡察。2021年8月26日,區委巡察組向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巡察工作要求,現將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責任擔當,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始終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深刻認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的部署要求上來,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正視問題,以強烈的緊迫意識改正問題,切實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握整改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管黨治黨關鍵是要有政治擔當,各級黨組織都要把管黨治黨作為最根本的職責立起來。抓好巡察整改就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任務。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對巡察發現“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深入”、“參謀助手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等三方面8個問題,全面認領、照單全收。做到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和緊迫性;做到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強烈的責任擔當、務實誠懇的工作態度,以釘釘子精神真真正正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改任務
巡察意見反饋后,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深入學習貫徹區委第三巡察組對巡察整改的部署和要求,召開專題黨組會議逐條逐項進行研究剖析,認真制定整改落實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分別制定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時限。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委辦副主任、科室長為成員,負責做好巡察整改的組織、協調工作。召開領導班子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市、區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各班子成員對照巡察反饋的問題,聯系本人思想和工作職責,嚴肅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尋找差距,主動承領任務,明確努力方向,統一思想、同向發力。
(三)堅持上下聯動,狠抓督導落實
項目化整改階段,狠抓整改過程督查,采取聽取報告、談話了解、督查督辦等,及時掌握跟進整改落實情況。對本單位內設科室、黨員干部的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全程監督檢查,杜絕整改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當“老好人”,不怕得罪人,杜絕“下不為例”寬松軟現象。持續跟蹤督促,防止問題反彈,堅決杜絕解決了老問題又冒出新問題,切實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精神抓好巡察整改。緊盯整改進度,黨組書記及班子成員對相關責任同志開展約談,進一步傳導責任壓力。同時自覺接受巡察組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問效監督,確保整改進度及實效。
巡察反饋問題21個,目前已經整改完成20個、正在整改1個、尚未整改0個。
二、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抓好區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一)在“ 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區委決策部署情況”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深入”問題的整改。
(1)針對“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夠深入”問題。
①突出重點學。認真組織開展“每周一學”,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排定學習計劃表,近期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論述、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講話精神等內容,努力做到學深悟透做實。②交流研討學。確定交流主題,開展學習討論活動,開展了習近平法治建設對人大工作的論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歷史等方面的交流發言,以及人大理論及業務知識的學習討論活動。③結合實際用。將學習成果運用到實踐工作中,開展好各項監督活動。將學習成果與近幾年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濱江實踐的工作經驗總結相結合,聯系實際,理清思路,撰寫“三個人大”書籍,目前該書稿已完成。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9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2.關于“參謀助手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問題的整改。
(2)針對“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不夠到位”問題。
①開展一次監督。各督辦工委在9月底前,已對今年督辦的代表建議進行了一次辦理情況的監督,了解建議解決進展情況并提出要求。②進行辦理“回頭看”。擬在11月對前幾年辦理的代表建議開展“回頭看”活動,抽取部分建議進行辦理情況現場監督。③開展滿意度測評。年底前對所有代表建議開展辦理情況滿意度測評,聽取建議承辦單位的匯報。
該項任務計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針對“統籌協調工委形成工作合力不夠到位”問題。
①統籌職能監督。圍繞區委中心工作和區人大常委會的重點工作部署,統籌各工委職能,協調開展聯動監督、綜合監督,助推區委中心工作落地。9月開展的清廉亞運監督活動,由監察和法制司法工委、財經工委、代表工委等一起綜合監督。②聯動重點監督。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監督項目,在落實牽頭工委的基礎上,協調監督內容有關聯的工委聯合開展監督,已明確區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在財經工委牽頭的基礎上,根據項目內容,協調城建環保工委、教科文衛工委等一起參與項目審查。③開展專項督查。由辦公室牽頭,協調各工委針對“亞運靚城”攻堅行動共同開展督查活動,目前社會建設工委、監察和法制司法工委等已開展了監督活動,月底前城建環保工委將對道路整治情況開展監督,其他工委將根據安排逐步開展監督活動。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4)針對“與對口聯系部門對接不夠主動”問題。
①建立走訪聯系制度。建立與對口聯系部門定期走訪聯系機制,常態化做到每季度走訪聯系一次。確保聯系到位、溝通到位、協調到位。第三季度各工委對聯系的政府部門進行了聯系。②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對聯系工作內容、重大活動參與、重要事項等進行溝通。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3.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5)針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問題。
①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成立了以機關黨組書記為組長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其他成員按“一崗雙責”要求,抓好負責工委、分管科室和干部職工的意識形態教育管理監督。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②加強意識形態工作專題研究。把意識形態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每年6月和12月底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分析機關意識形態工作和態勢,部署意識形態工作。遇到重大活動安排,及時研究部署。6月28日,黨組對今年上半年的意識形態工作進行了分析并進行下半年工作部署。③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利用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每周一學等方式,加強黨的創新理論學習,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二)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4.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問題的整改。
(6)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①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專題研究。聚焦議事決策、權力運行、崗位履職、紀律作風等方面開展專題研究,確保每季召開專題研究1次以上。每半年黨組書記聽取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職匯報。6月28日黨組書記聽取了黨組成員“一崗雙責”履職情況的匯報。8月開展了黨組成員《履職手冊》記錄自查、檢查工作。②認真使用主體責任監管系統。做到認真填報,強化自查。③加強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利用每月固定主題黨日活動、每周一學等載體,學習了省委《關于規范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從業行為,進一步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等內容,9月30日組織部分機關干部旁聽法院庭審活動,在中秋節、國慶節前開展了廉政警示提醒,通過多種形式對機關黨員開展經常性黨風廉政宣傳教育。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7)針對“壓力傳導不夠到位”問題。
①持續加強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加強對機關黨風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調整、完善了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經常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圍繞重點工作、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等方面,切實將廉政風險點找準、找全、找實,完善“崗位廉政風險防控自查表”,并由各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確認。②切實加強問題整改。對查找出來的廉政風險和巡察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剖析風險點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防控措施,切實做好整改。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5.關于“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問題的整改。
(8)針對“未及時修訂機關財務管理、政府采購等相關制度”問題。
①及時修訂財務管理制度。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對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和自行采購內部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②嚴格執行相關規范。機關已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和自行采購內部管理辦法規范了采購相關流程。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9)針對“機關福利費開支不規范”問題。
①制定實施辦法。針對機關干部慰問(醫療費補助),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制定了實施辦法。②加強審核把關。按照標準及操作流程嚴格審核。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0)針對“公務交通費報銷管理不夠規范”問題。
①嚴格執行辦法。將公務交通費報銷納入人大常委會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內容,嚴格執行區有關制度規定。②規范審批。一般為一月一報,嚴格審查出行內容,規范報銷審批程序。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三)在“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方面
6.關于“黨組議事決策制度執行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11)針對“議事規則修訂不及時”問題。
①依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6月28日黨組已修訂了《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議事規則》,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規范黨組議事決策制度和執行程序。②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研究制定了《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三重一大”議事實施細則》,對“三重一大”等事項議事過程進行了具體明確和規范。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2)針對“末位表態制度執行不夠規范”問題。
①嚴格執行末位表態制度。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以及《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議事規則》有關要求,已認真落實了末位表態制度。②加大自我檢查力度。堅持問題導向、監督自查,每季度對議事決策機制執行情況、會議記錄等開展自查整改,切實做到常態化管控。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7.關于“落實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標準不高”問題的整改。
(13)針對“民主生活會缺少‘辣味’”問題。
①這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會前,黨組成員之間充分開展談心談話,加強思想溝通交流,聽取意見建議。②嚴格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生活會上每位同志自我批評直面問題、不遮不掩,相互批評出以公心、坦誠相見有“辣味”,不以提工作建議代替相互批評等現象,切實提高了相互批評的“辣味”。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4)針對“組織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
①今后將在支部組織生活會前充分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建議,廣泛收集問題,提升會議效果。②嚴格落實組織生活會制度,積極開展自我批評的同時,引導全體黨員開展好相互批評,同時注重相互批評的質量和效果,切實做好組織生活會集中學習、查擺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整改落實等各個環節,努力提高組織生活會質量。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5)針對“談心談話制度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①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制度。明確了黨組成員的談話責任和談話對象,做到談心談話常態化、全覆蓋。突出關鍵人群,對重點崗位經常談話,對新入職干部談心談話,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動態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②切實提升談話效果。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對談話反映的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及時研究加以解決,不以集體談話、布置工作代替談心談話。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6)針對“支部臺賬記錄不夠規范”問題。
①已明確1人專人負責黨務工作。②開展自查整改。對黨支部工作記錄臺賬進行一次自查自糾,認真填寫補齊固定主題黨日活動記錄。③嚴格資料歸檔。按照基層組織建設“12345”規范,建立資料歸檔條目式清單。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8.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
(17)針對“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預審制度不到位”問題。
①加強選人用人相關制度學習。學習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議事規則》,熟悉干部選拔任用相關程序和規定。②嚴格履行選人用人規范程序。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于10月14日成立了人大常委會機關科級干部崗位調整研究小組,由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書記、辦公室分管人事領導及分管人事科室負責人組成三人研究小組,在科級干部崗位調整工作提交區委組織部預審前召開小組會議,討論醞釀合適人選上報區委組織部,待區委組織部預審通過后,向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匯報,再召開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動議會。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8)針對“干部選拔組織考察不夠嚴謹”問題。
①加強學習。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相關業務知識的學習。在科級干部考察前,與區委組織部聯系,進一步規范干部推薦表、民主測評表、考察登記表等相關表格的填寫以及考察談話記錄。認真做好干部提拔前干部檔案審查、干部考察、公示等工作。②嚴格程序,規范記錄。進一步切實落實責任,加強選拔程序、臺賬記錄等有關業務的學習和培訓,規范工作程序。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19)針對“干部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問題。
①堅持“每周一學”、業務培訓、考察交流等學習管理制度,抓好干部學習培訓,培養“四懂”人大干部。②進一步厘清辦公室各科室的職責,合理調配工作人員,不斷提高機關工作人員整體合力。③加強對年輕干部的統籌安排和多崗位鍛煉,不斷完善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機制,切實加強對年輕干部的培養和選拔力度。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20)針對“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問題。
①加強學習。組織機關干部學習了中共中央《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和引導,自覺執行好個人事項報告制度。②嚴格執行。要求領導干部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始終做到守紀律、講規矩,自覺做好個人事項報告工作。③審核把關。黨組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在每年1月份對領導干部的個人事項填報工作做好審核把關。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21)針對“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
①強化學習教育。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因私出國(境)審批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出國(境)管理規定,去年以來新入職的3 名同志已上交了證件,做到了“應交盡交”。②加強審批管理。嚴格落實證件及登記表集中保管等制度,已安排專人集中保管出國(境)護照、通行證,認真做好有關臺賬記錄及取用審批手續。③做好行前教育。黨組書記負責做好談話教育,明確紀律要求,確保出行符合規范。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整改后長期堅持。
當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下一步,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將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整改落實,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進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切實加強思想理論武裝。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的系列講話,不斷加強黨的創新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區委的決策部署保持一致。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旗幟鮮明講政治、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的具體行動。
(二)全面長效鞏固整改成果。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推進整改落實和長效機制等工作。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鞏固已有成效,防止問題反彈;對需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持續用力、常抓常管、久久為功,推動巡察整改常態化、長效化;對整改過程中及持續推進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深挖問題病灶,追根溯源,從體制機制上堵塞滋生問題的漏洞,以釘釘子精神狠抓落實。
(三)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堅持把落實整改與機關黨組主體責任落實結合起來,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持把落實整改與作風建設結合起來,嚴格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堅持把落實整改與班子隊伍建設結合起來,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著力構建一支高素質的人大干部隊伍。堅持把落實整改與黨風廉政建設結合起來,讓每一名黨員干部在黨規黨紀面前知敬畏、明底線、守規矩,扎實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機制。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與我們反映。
聯系電話:87702290
郵政信箱: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政府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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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濱江區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