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加快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放寬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規定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83號)和《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6號)等政策法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合理釋放住所資源,簡化住所條件,推進住所申報承諾制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結合我區實際,擬定《關于在我區商事登記中實施住所申報承諾制的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全社會廣泛征求意見,相關意見請于2020年9月1日前反饋。

公示時間:2020年7月31日——2020年9月1日

聯系人:徐鷹

聯系電話:8983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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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附件:關于在我區商事登記中實施住所申報承諾制的實施辦法修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