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現就2018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1、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管理。

整改情況:區財政局已將非稅收入按預算管理要求統一上繳國庫。

2、個別政府采購項目招投標程序執行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區財政局已實施修訂《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區辦〔2015〕27號),經過公開征求意見和召集聯席會議成員會議研討等程序,于2019年12月11日重新發文,《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區財監督〔2019〕130號),新的《實施意見》更符合上級文件規定和滿足實際工作需要。

3、全區未按規定實現“資產云”系統全覆蓋。

整改情況:未啟用單位已按要求啟用資產云系統賬戶,截至目前已完成初步資產盤點,處于數據匯總導入系統階段。

4、區國有企業公款競爭性存放工作不夠細致。

整改情況:定期賬戶存款已存入基本戶,作大額存單,并把不規范的定期戶作銷戶處理。針對簽約欠規范的問題,全區國有企業都已經補簽和完善了相關賬戶開立、合約資料。針對賬戶和定期存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問題,相關企業積極同銀行、區審計局溝通確認后,已收回少算的利息與利息損失合計233.72萬元。

5、安置房商業用房管理及營運制度體系不健全,商業用房管理不到位,財務核算不合規。

整改情況:9月27日區黨委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明確商業用房的管理權屬要從區商業資產經營公司轉移到區資產經營公司,相關體制機制處于調整階段。針對被占用商業用房已再次進行強騰,目前已清空。針對商業資產經營公司會計核算不清晰的問題,從2019年1月開始對商業用房和住宅租金收入進行單獨核算,并將商業用房按照小區分類核算租金收入及維修等成本支出。

6、街道財政供養人員管理體系不健全,政出多頭,總量無法有效控制,工資標準不一等問題。

整改情況:目前,由張瑋副書記牽頭組織人社局等部門研究制定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現已經過5次會議討論,將于近期出臺新的制度。上述四個問題會在該新制度的基礎上進行整改。

7、部門預算執行不到位、資金使用不符合規定。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細化部門預算,保證預算的合理性、可行性;二是加強預算執行和預算公開,建立定期檢查預算執行機制,以預算執行督促業務推進;三是及時做好預算調整。

8、存在內控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力的情況,部分政府采購事項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采購計劃管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具體規定,根據不同情況選擇合適的采購方式,切實解決個別單一來源采購項目不當的問題。二是落實對采購事項的日常跟蹤管理,強化對供應商的考核工作。

以上是近一年來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們將繼續督促有關單位抓好遺留問題審計整改,并在明年審計工作中將有關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內容之一,切實將審計整改落到實處,發揮好審計的經濟監督和建設性作用,維護好全區良好的財經秩序。


杭州高新區(濱江)審計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