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醫療保障局:

按照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的通知》(醫保發〔2019〕46 號)要求,現將部分藥品調整出我省醫保支付范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558號)范圍的原省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詳見附件),于2020年6月30日調整出我省醫保支付范圍。

二、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抓緊落實相關政策,及時更新完善本地信息系統藥品數據庫,嚴格醫保藥品支付管理,切實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附件:調出我省醫保支付范圍的國家重點監控藥品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6月10 日

附件:調出我省醫保支付范圍的國家重點監控藥品

序號

藥品名稱

劑型

1

丹參川芎嗪

注射液

2

轉化糖電解質

注射液

3

骨肽氯化鈉

注射液

4

長春西汀葡萄糖

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