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提高巡察監督能力,更加聚焦更加精準發現問題,濱江區委巡察機構從明黨規、列清單、定規則等三個方面重點突破,于今年3月,相繼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著力提高巡察監督科學化、制度化水平,扎實提升戰斗力。
一是明黨規。聚焦黨的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開展巡察,認真履行政治巡察的職責和使命。在對現行一系列黨章黨規反復學習的基礎上,濱江區委巡察辦對近年來主要黨內法規中有關巡察條款進行了梳理匯總,集合了13部黨內法規中的22個條款,印發了《關于加強黨章黨規有關巡察條款學習和運用的通知》,指導巡察組在具體工作中學習掌握和貫徹執行,明確將黨組工作條例、支部工作條例、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7部黨內法規的執行情況,納入巡察監督范圍。
二是列清單。貫徹落實政治巡察新精神新要求,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不正之風和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等問題,加強巡察問題整改,結合濱江實際更加突出精準,防止“上下一般粗”,制定了《濱江區委巡察“三個聚焦,一個加強”細化清單》,系統羅列了86條監督清單,其中圍繞區委中心工作,體現濱江特色的條款有23條;制定了《濱江區委巡察社區黨組織“三個聚焦,一個加強”細化清單》,系統羅列了65條監督清單,其中圍繞區委中心工作、加強基層治理并體現濱江特色的條款有16條。
三是定規則。貫徹落實市縣巡察工作規程,做好區委巡察機構內部制度建設,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巡察辦工作規則》《巡察組工作規則》,具體圍繞領導小組、巡察辦、巡察組的職能定位,進一步細化了開展巡察工作的要求和流程,明確了主要工作環節的辦理時限,進一步強化了制度約束。
為持續提高巡察監督能力,更加聚焦更加精準發現問題,濱江區委巡察機構從明黨規、列清單、定規則等三個方面重點突破,于今年3月,相繼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著力提高巡察監督科學化、制度化水平,扎實提升戰斗力。
一是明黨規。聚焦黨的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開展巡察,認真履行政治巡察的職責和使命。在對現行一系列黨章黨規反復學習的基礎上,濱江區委巡察辦對近年來主要黨內法規中有關巡察條款進行了梳理匯總,集合了13部黨內法規中的22個條款,印發了《關于加強黨章黨規有關巡察條款學習和運用的通知》,指導巡察組在具體工作中學習掌握和貫徹執行,明確將黨組工作條例、支部工作條例、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7部黨內法規的執行情況,納入巡察監督范圍。
二是列清單。貫徹落實政治巡察新精神新要求,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不正之風和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等問題,加強巡察問題整改,結合濱江實際更加突出精準,防止“上下一般粗”,制定了《濱江區委巡察“三個聚焦,一個加強”細化清單》,系統羅列了86條監督清單,其中圍繞區委中心工作,體現濱江特色的條款有23條;制定了《濱江區委巡察社區黨組織“三個聚焦,一個加強”細化清單》,系統羅列了65條監督清單,其中圍繞區委中心工作、加強基層治理并體現濱江特色的條款有16條。
三是定規則。貫徹落實市縣巡察工作規程,做好區委巡察機構內部制度建設,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巡察辦工作規則》《巡察組工作規則》,具體圍繞領導小組、巡察辦、巡察組的職能定位,進一步細化了開展巡察工作的要求和流程,明確了主要工作環節的辦理時限,進一步強化了制度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