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面臨新的壓力。近日,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了《杭州市復工復產企業疫情應急處置預案》,今天重點介紹一下預案的主要內容。復工復產的企業在每日員工體溫和健康監測中發現員工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健康異常情況,或者在員工主動申報有上述健康狀況時,應立即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第一、隔離。企業即刻囑其停工, 并與其他人員隔離。

第二、報告。企業同步報告屬地鄉鎮(街道)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

第三、流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 對該員工進行流行病學調查,詢問了解近 14 天有無疫情重點地區居住史、旅行史或與其他病人接觸史等。在流行病學調查過程中,需要企業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四、送診。如疑似 “新冠肺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立即告知急救中心,由急救中心將員工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如無流行病學史,囑其戴好口罩,由企業安排好送診專車送至開設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第五、隨訪。企業應全程隨訪員工就診信息。如發現不能排除“新冠肺炎”, 應立即啟動企業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第六、出現疑似病人。企業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疑似病人通報后,應協助開展調查處置,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的排查登記,及時調取疑似發病員工行為軌跡和接觸人、 物、區域的信息記錄,劃定風險范圍,隔離頻繁接觸人員和物品,并根據風險程度采取應急舉措。

第七、出現確診病人。企業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確診病人通報后,應協助開展調查處置,排查與患者有過接觸的員工,搜索密切接觸者,配合做好疫點終末消毒,并每天自主做好車間、宿舍、餐廳等重點場所的預防性消毒工作。

第八、加強分類管理處置。發生1例病人,或者發生1起因企業外接觸原因導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經流行病學調查,未發生企業內傳播的,實施分區管理,對出入企業的人員進行體溫及健康狀況檢查,最大程度減少員工集中,分散防護,并視情采取輪休或部分停產停工措施。發生2例以上病人,或發生2起互不關聯的因企業外接觸原因導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發生1起因企業內部接觸原因導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應根據環境、接觸程度、個人防護情況判定的傳播范圍實施局部臨時停工,并視疫情發展情況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評估情況,必要時實行全面停工。

第九、嚴格落實醫學觀察措施。經疾控機構調查判定的密切接觸者者,交由屬地政府指定的場所,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未實施前,應就地減少流動一般接觸者實施14天居家或廠區宿舍醫學觀察。病人以及其密切接觸者涉及到的場所須經終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