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0年4月1日—4月30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對區審計局黨組進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9日,區委巡察組向區審計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要求,現將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布: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區委決策部署情況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
1、針對“存在以會代學、為學習而學習,停留在讀原文表面層次等流于形式的情況,未見有成立(或調整)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文件,發揮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領學促學作用不夠到位”問題。
一是及時調整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已于2020年11月18日正式發文。二是結合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結合本局實際,于2020年4月7日制定《2020年審計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并積極謀劃2021年學習計劃,發揮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領學促學作用。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1月18日完成。
2、針對“結合實際開展理論學習研討、學習心得交流活動少”問題。
在開展理論學習時,盡量結合實際組織黨員開展研討及心得體會交流,增強黨員對學習內容的理解。2020年10月30日,赴淳安下姜村開展“感悟主席情懷,踐行三立精神”主題黨日活動,聽黨支部書記講述下姜村在黨的領導下的脫貧過程,深思黨的領導重要性,交流黨建的引領作用。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
(二)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力度不夠大,擔當有為還不夠。
3、針對“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和《浙江省審計工作發展“十三五”規劃》《杭州市審計工作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推進審計“三個全覆蓋”(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還存在差距,特別是對區重大財政資金尚未實現審計全覆蓋,如城市維護資金、黨委部門產業扶持資金等”問題。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根據省審計廳“十四五”規范要求,認真謀劃我區審計工作,對審計項目計劃進行整體規劃和布局,涉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二是加強政策研究和頂層籌劃,謀劃好審計要點和目標方向,加強對熱點問題的研究,統籌安排預算執行審計、政策跟蹤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等各類審計項目。三是根據審計項目安排,已于2017年度開展濱江區城市維護費中垃圾處理及環境綠化資金專項審計調查及濱江區產業基金投資業務情況專項審計調查;2020年開展科技創新項目專項審計調查,對科技創新券、部分產業基金(資金)進行審計;每年度開展同級審項目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有針對性地開展未納入專項調查的部分重大資金審計;每年初開展各部門經濟責任報告制度,對一些無需開展經責審計的部門實現審計監督。四是全面加強審計項目和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大力推行捆綁審計、延伸審計以及“一拖N”、組合審等組織方式,做到同步安排、協同實施,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
該項任務列入每年的計劃研究,根據要求五年內實現全覆蓋。
(三)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存在不足。
4、針對“查閱黨組會議、班子會議記錄,未見黨組專題研究年度黨建工作思路(要點)和推進黨建工作落實的記錄;2015年—2019年4月,黨、政主要負責人分設期間,2015年—2016年以黨政合一班子會議議事決策(2015年未見召開黨組會議、2016年僅召開1次黨組會),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安排(重大審計項目安排)、部分“三重一大”事項未提交黨組會議決策,存在以行政班子會議研究黨建工作、人事工作和重大資金使用的情況”問題。
一是要切實發揮好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全面履行對本單位的領導責任,加強對本單位審計業務工作和黨的建設的全面領導。2020年5月12日制定2020年黨建工作計劃,明確全年黨建工作目標任務,做到黨建工作與審計工作的有機配合,引領業務工作各個環節。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并結合每季度“一崗雙責”匯報研究黨建工作,聽取當前黨建工作情況,謀劃下一階段黨建工作。二是目前已嚴格按照局黨組工作規則,提請黨組會議研究干部人事、“三重一大”事項、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及重大資金使用等工作,并主動邀請紀檢監察組監督。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四)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存在不足。
5、針對“走訪部門、街道、企業深入調查研究少”問題。
一是積極開展“親清三訪”活動,深入走訪街道、企業了解困難并積極協調解決,疫情期間深入走訪白馬湖園區企業,解決企業復工復產問題,解決部分保安人員口罩緊缺問題,共走訪服務人才2人,走訪企業12家,走訪發現問題15個,實際解決問題15個。如走訪杭州百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現部分已經申請的政府補助尚未到賬,通過溝通協調,相關款項均已到賬。二是內審積極開展企業走訪活動,走訪調研了三維通信有限公司、東冠集團、浙農集團等十余家內審會員單位,及時了解企業內審需求,提供內審服務,創建優秀內審案例。2020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內審部經區、市、省審計系統推薦,被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授予“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是本次代表浙江省唯一被推薦并獲此榮譽的民營企業。三是與水電社區開展黨建活動,了解到水電社區缺少樓廊圖書,局捐贈部分書籍予以充實,同時聯系區內央企,出資購買圖書進一步豐富水電社區樓廊文化。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五)擔當盡責、為民服務存在不足。
6、針對“結合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部門、街道、區屬國企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安全性和績效,提升財務管理的規范化水平等“治未病”上的審計前置介入,開展審計業務和相關政策培訓(宣講)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本年度制定審計問題共性清單下發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要像體檢一樣,不僅要查病,更要治己病、防未病”的批示精神,按照財政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企業審計、事業單位審計及經濟責任審計五個大類編制審計發現問題共性清單,供各部門參考,防止一些問題屢審屢犯。二是加強內審監督指導,加強內審對我區行政事業單位、學校、社區的指導,認真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內審項目。2020年完成行政事業單位內審項目27個,查出違規金額35.02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4729.52萬元,提出審計建議200條。邀請專家開展“全面預算助推企業內控管理”等主題內審工作例會6次。組織參加省市組織的各種業務培訓7次,累計我區有100余位財務人員參加,使財務人員獲得并維持專業技術能力。三是協同財政、街道等主體單位做好相關制度建設。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
(六)黨建主體責任履行不夠到位,基層黨組織建設不夠有力。
7、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2015年—2018年班子民主生活會批評與自我批評“辣”味不足,紅臉出汗力度不夠大”問題。
2019年度民主生活會堅持問題導向、嚴字當頭,從嚴從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剖析產生問題的根源,在認真開展學習研討,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黨組領導2次集體討論完善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對存在問題做到一個不漏,班子成員個人也對對照檢查材料進行了2-3次修改,做到查擺問題、剖析問題、落實舉措三到位。民主生活會上,自我批評敢于拋開面子,分析問題具體到事,整改措施切實可行,談得比較到位。對他人開展批評,確實做到了動真格、有“辣味”。批評和自我批評做到了實事求是、一針見血,沒有相互表揚,不當老好人。2020年民主生活會要一以貫之,做好以下三點,一是嚴把“會前關”,撰寫對照檢查材料,見人見事見思想,把根源剖開,癥結剖開。二是嚴把“批評關”,批評與自我批評要開門見山,不空泛、不鋪墊、不繞彎,直接點問題。三是把好“整改關”,對擺出的問題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于長期問題明確整改時限及整改措施。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七)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選人用人存在不足。
8、針對“2015年—2019年4月,黨、政主要負責人分設期間,存在以黨政班子會議研究干部人事工作的情況,如2015年8月24日,黨政班子會議研究2名科級干部提拔事項”問題。
目前已嚴格按照局黨組工作規則,提請黨組會議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于2019年12月、2020年8月通過黨組會議研究2名科級干部提拔事項。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8月31日完成。
(八)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不夠到位。
9、針對“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力度不夠大,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談心談話覆蓋面不夠廣,部分年份(2015—2017年)開展廉政規紀教育、以案說紀說法教育少,重大事項主動邀請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意識不夠強”問題。
一是局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2020年度局黨組每季度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嚴格按照談心談話制度做好談心談話工作,及時掌握干部職工思想、工作及生活狀況,截至12月已對在編在崗人員開展談心談話18次。二是組織全局人員參觀警示教育圖片展、學習我區違紀違法人員《懺悔錄》、在線觀看濱江區人民法院關于倪健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直播庭審等形式做好常態化警示教育,并做到逢會必講廉政,逢節必做節前教育。三是黨組會議、班子會議研究重大事項主動邀請派駐紀檢監察組參加,2020年度共邀請第三紀檢監察組成員參加會議14次。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10、針對“因私出國(境)管理存在不規范、檔案不全的情況。查閱因私出國(境)臺賬,發現個別人員未見《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審批表》(以下稱《審批表》);個別退休干部《審批表》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審批意見,領出持有因私出國護照將近3個月之久,未見具體去向信息和《審批表》”問題。
加強干部出國(境)日常管理,組織人事干部按照規范進行整理補缺,并做好臺賬管理,按照出國(境)審批要求做好層層審批,回國后及時收回護照,做到統一標準,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與我們反映。
聯系電話:86706009
電子郵箱:349246258@qq.com
中共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審計局黨組
2020年12月28日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0年4月1日—4月30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對區審計局黨組進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9日,區委巡察組向區審計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要求,現將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布:
一、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區委決策部署情況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
1、針對“存在以會代學、為學習而學習,停留在讀原文表面層次等流于形式的情況,未見有成立(或調整)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文件,發揮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領學促學作用不夠到位”問題。
一是及時調整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已于2020年11月18日正式發文。二是結合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結合本局實際,于2020年4月7日制定《2020年審計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并積極謀劃2021年學習計劃,發揮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領學促學作用。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1月18日完成。
2、針對“結合實際開展理論學習研討、學習心得交流活動少”問題。
在開展理論學習時,盡量結合實際組織黨員開展研討及心得體會交流,增強黨員對學習內容的理解。2020年10月30日,赴淳安下姜村開展“感悟主席情懷,踐行三立精神”主題黨日活動,聽黨支部書記講述下姜村在黨的領導下的脫貧過程,深思黨的領導重要性,交流黨建的引領作用。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
(二)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力度不夠大,擔當有為還不夠。
3、針對“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和《浙江省審計工作發展“十三五”規劃》《杭州市審計工作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推進審計“三個全覆蓋”(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還存在差距,特別是對區重大財政資金尚未實現審計全覆蓋,如城市維護資金、黨委部門產業扶持資金等”問題。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根據省審計廳“十四五”規范要求,認真謀劃我區審計工作,對審計項目計劃進行整體規劃和布局,涉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審計。二是加強政策研究和頂層籌劃,謀劃好審計要點和目標方向,加強對熱點問題的研究,統籌安排預算執行審計、政策跟蹤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等各類審計項目。三是根據審計項目安排,已于2017年度開展濱江區城市維護費中垃圾處理及環境綠化資金專項審計調查及濱江區產業基金投資業務情況專項審計調查;2020年開展科技創新項目專項審計調查,對科技創新券、部分產業基金(資金)進行審計;每年度開展同級審項目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有針對性地開展未納入專項調查的部分重大資金審計;每年初開展各部門經濟責任報告制度,對一些無需開展經責審計的部門實現審計監督。四是全面加強審計項目和審計組織方式“兩統籌”。大力推行捆綁審計、延伸審計以及“一拖N”、組合審等組織方式,做到同步安排、協同實施,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
該項任務列入每年的計劃研究,根據要求五年內實現全覆蓋。
(三)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存在不足。
4、針對“查閱黨組會議、班子會議記錄,未見黨組專題研究年度黨建工作思路(要點)和推進黨建工作落實的記錄;2015年—2019年4月,黨、政主要負責人分設期間,2015年—2016年以黨政合一班子會議議事決策(2015年未見召開黨組會議、2016年僅召開1次黨組會),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安排(重大審計項目安排)、部分“三重一大”事項未提交黨組會議決策,存在以行政班子會議研究黨建工作、人事工作和重大資金使用的情況”問題。
一是要切實發揮好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全面履行對本單位的領導責任,加強對本單位審計業務工作和黨的建設的全面領導。2020年5月12日制定2020年黨建工作計劃,明確全年黨建工作目標任務,做到黨建工作與審計工作的有機配合,引領業務工作各個環節。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并結合每季度“一崗雙責”匯報研究黨建工作,聽取當前黨建工作情況,謀劃下一階段黨建工作。二是目前已嚴格按照局黨組工作規則,提請黨組會議研究干部人事、“三重一大”事項、年度工作計劃安排及重大資金使用等工作,并主動邀請紀檢監察組監督。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
(四)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存在不足。
5、針對“走訪部門、街道、企業深入調查研究少”問題。
一是積極開展“親清三訪”活動,深入走訪街道、企業了解困難并積極協調解決,疫情期間深入走訪白馬湖園區企業,解決企業復工復產問題,解決部分保安人員口罩緊缺問題,共走訪服務人才2人,走訪企業12家,走訪發現問題15個,實際解決問題15個。如走訪杭州百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現部分已經申請的政府補助尚未到賬,通過溝通協調,相關款項均已到賬。二是內審積極開展企業走訪活動,走訪調研了三維通信有限公司、東冠集團、浙農集團等十余家內審會員單位,及時了解企業內審需求,提供內審服務,創建優秀內審案例。2020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內審部經區、市、省審計系統推薦,被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授予“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是本次代表浙江省唯一被推薦并獲此榮譽的民營企業。三是與水電社區開展黨建活動,了解到水電社區缺少樓廊圖書,局捐贈部分書籍予以充實,同時聯系區內央企,出資購買圖書進一步豐富水電社區樓廊文化。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五)擔當盡責、為民服務存在不足。
6、針對“結合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部門、街道、區屬國企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安全性和績效,提升財務管理的規范化水平等“治未病”上的審計前置介入,開展審計業務和相關政策培訓(宣講)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本年度制定審計問題共性清單下發各部門單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要像體檢一樣,不僅要查病,更要治己病、防未病”的批示精神,按照財政審計、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企業審計、事業單位審計及經濟責任審計五個大類編制審計發現問題共性清單,供各部門參考,防止一些問題屢審屢犯。二是加強內審監督指導,加強內審對我區行政事業單位、學校、社區的指導,認真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內審項目。2020年完成行政事業單位內審項目27個,查出違規金額35.02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4729.52萬元,提出審計建議200條。邀請專家開展“全面預算助推企業內控管理”等主題內審工作例會6次。組織參加省市組織的各種業務培訓7次,累計我區有100余位財務人員參加,使財務人員獲得并維持專業技術能力。三是協同財政、街道等主體單位做好相關制度建設。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
(六)黨建主體責任履行不夠到位,基層黨組織建設不夠有力。
7、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2015年—2018年班子民主生活會批評與自我批評“辣”味不足,紅臉出汗力度不夠大”問題。
2019年度民主生活會堅持問題導向、嚴字當頭,從嚴從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剖析產生問題的根源,在認真開展學習研討,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黨組領導2次集體討論完善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對存在問題做到一個不漏,班子成員個人也對對照檢查材料進行了2-3次修改,做到查擺問題、剖析問題、落實舉措三到位。民主生活會上,自我批評敢于拋開面子,分析問題具體到事,整改措施切實可行,談得比較到位。對他人開展批評,確實做到了動真格、有“辣味”。批評和自我批評做到了實事求是、一針見血,沒有相互表揚,不當老好人。2020年民主生活會要一以貫之,做好以下三點,一是嚴把“會前關”,撰寫對照檢查材料,見人見事見思想,把根源剖開,癥結剖開。二是嚴把“批評關”,批評與自我批評要開門見山,不空泛、不鋪墊、不繞彎,直接點問題。三是把好“整改關”,對擺出的問題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對于長期問題明確整改時限及整改措施。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七)執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選人用人存在不足。
8、針對“2015年—2019年4月,黨、政主要負責人分設期間,存在以黨政班子會議研究干部人事工作的情況,如2015年8月24日,黨政班子會議研究2名科級干部提拔事項”問題。
目前已嚴格按照局黨組工作規則,提請黨組會議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于2019年12月、2020年8月通過黨組會議研究2名科級干部提拔事項。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8月31日完成。
(八)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不夠到位。
9、針對“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力度不夠大,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談心談話覆蓋面不夠廣,部分年份(2015—2017年)開展廉政規紀教育、以案說紀說法教育少,重大事項主動邀請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意識不夠強”問題。
一是局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2020年度局黨組每季度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主體責任情況匯報。嚴格按照談心談話制度做好談心談話工作,及時掌握干部職工思想、工作及生活狀況,截至12月已對在編在崗人員開展談心談話18次。二是組織全局人員參觀警示教育圖片展、學習我區違紀違法人員《懺悔錄》、在線觀看濱江區人民法院關于倪健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直播庭審等形式做好常態化警示教育,并做到逢會必講廉政,逢節必做節前教育。三是黨組會議、班子會議研究重大事項主動邀請派駐紀檢監察組參加,2020年度共邀請第三紀檢監察組成員參加會議14次。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10、針對“因私出國(境)管理存在不規范、檔案不全的情況。查閱因私出國(境)臺賬,發現個別人員未見《國家工作人員出國(境)審批表》(以下稱《審批表》);個別退休干部《審批表》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審批意見,領出持有因私出國護照將近3個月之久,未見具體去向信息和《審批表》”問題。
加強干部出國(境)日常管理,組織人事干部按照規范進行整理補缺,并做好臺賬管理,按照出國(境)審批要求做好層層審批,回國后及時收回護照,做到統一標準,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該項任務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與我們反映。
聯系電話:86706009
電子郵箱:349246258@qq.com
中共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審計局黨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