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內容
1、生活補助
· 學前教育階段資助保育費。按三級公辦幼兒園保育費標準執行,民辦幼兒園就讀幼兒參照同級別公辦幼兒園保育費標準執行。
· 義務教育階段補助生活費和實行營養改善計劃。
補助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其中,寄宿生補助標準是小學生每生500元/學期,初中生每生625元/學期;非寄宿生補助標準按照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的50%核定。
2、營養餐補助
營養改善計劃,免費為貧困學生提供葷素搭配、營養合理的營養午餐,原則上每周五餐。
二、資助對象
分為特殊群體和其他群體兩大類。
1 、特殊群體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持證殘疾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低保邊緣家庭學生、低收入農戶家庭學生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等。
2、其他群體包括(1)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發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2)學校結合家庭經濟因素、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通過家訪、個別訪談、信函索證、大數據分析、民主評議等方式,經認定需要資助的學生。
三、資助申請程序
1、申報:特殊群體提交《浙江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申請表》,其他群體還需提交《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和相關佐證材料。
2、認定:由學校和幼兒園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織。
3、公示:認定后將名單在合適的地方以合理的方式公示三個工作日以上,特殊群體可以不再公示。
4、審核:經公示通過后的認定名單,報濱江區教育局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四、資助金發放
1、條件符合的幼兒,按資助標準直接免收或者酌情減免保育費。
2 、條件符合的中小學生,生活補助費將直接轉入學生姓名的銀行賬戶;營養餐費將由教育局轉入受助學生學校賬戶,學生免費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