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2019年度杭州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月9日

(此件可公開發布)

2019年度杭州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

為更有力保障“城市國際化”“擁江發展”戰略的實施,扎實助推城中村改造進程,促進全市經濟發展,保障土地市場的平穩有序,特制訂2019年度我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以下簡稱“三個計劃”)。

一、指導思想

為改善城市環境,促進城市更新,提升人民群眾生活品質,以推進城中村改造提升為主要途徑,以做優土地為抓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全面推進“六大行動”,當好“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的排頭兵,為加快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的要素保障。

二、編制原則

(一)規劃引領。根據我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要求,合理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二)按需供給。創新計劃管理方式,以供給側調控為主要手段,從需求側出發,針對市場需求力求精準供地,增加有效供給。促進土地利用結構優化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三)市域統籌。按照“有計劃、有區域、有結構、有節奏”的原則,妥善處理主城區(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下同)與其他區、縣(市)之間的關系,住宅用地與商服用地之間的關系,地塊開發與配套建設之間的關系,以及“三個計劃”之間的銜接關系,為下一年及今后的土地供應工作做好準備。

三、計劃指標

(一)出讓計劃。

2019年全市計劃出讓土地357宗、共計13423畝,詳情如下:

區域

出讓計劃合計

住宅

公建

宗數

面積(畝)

宗數

面積(畝)

宗數

面積(畝)

主城區

78

3287

36

2215

42

1072

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

12

741

10

515

2

226

蕭山區

57

2161

34

1572

23

589

余杭區

50

2380

33

1610

17

770

富陽區

38

1432

22

908

16

524

臨安區

53

1473

25

1365

28

108

市區小計

288

11474

160

8185

128

3289

建德市

14

509

9

270

5

239

桐廬縣

34

617

8

447

26

170

淳安縣

21

823

8

599

13

224

合計

357

13423

185

9501

172

3922

(二)收儲計劃。

全市計劃收儲土地513宗、共計28162畝,詳情如下:

區域

收儲計劃合計

住宅

公建

宗數

面積(畝)

宗數

面積(畝)

宗數

面積(畝)

主城區

93

3728

52

2492

41

1236

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

30

1973

18

1389

12

584

蕭山區

94

5822

55

3969

39

1853

余杭區

96

6124

55

4432

41

1692

富陽區

29

2890

22

2327

7

563

臨安區

83

4183

57

3458

26

725

市區小計

425

24720

259

18067

166

6653

建德市

20

1044

15

907

5

137

桐廬縣

20

1343

12

700

8

643

淳安縣

48

1055

24

680

24

375

合計

513

28162

310

20354

203

7808

(三)做地計劃。

全市計劃做地1968宗、共計104866畝,其中主城區1428宗59033畝,市區1788宗91668畝。

四、政策性要求

(一)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用地、留用地、工業用地、公共停車場項目建設用地等4類用地具備出讓條件后,由做地主體提出申請,經市政府審批后即可安排出讓。

(二)公租房配建比例在規劃條件中進行明確,規劃條件中未明確配建比例的,憑市住保房管局的公租房配建指標核查意見予以收儲。

(三)各做地單位依據本通知辦理相關前期手續,發改部門不再另行批復“政府儲備土地出讓前期準備計劃”。“三個計劃”的地塊須納入杭州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進行項目生成。

(四)為推進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項目的實施,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若干意見》(杭政〔2011〕40號)相關規定,“三個計劃”中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做地項目,納入2019年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并結合舊城區改建項目實施,做地單位據此辦理相關征收手續,發改部門不再出具證明意見。

(五)各地要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要求,落實湘湖和三江匯流區域的規劃要求和土地供應管控,做好上述區域土地的相關論證工作,積極推進該區域的綜合保護和利用。

(六)各地要按照“杭州市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工作指引”規定,全面落實好全市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指導性指標,尤其是要做好“標準地”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等基本條件,嚴格執行凈地出讓規定。

(七)為促進產業平臺高質量發展,保持全市工業用地總量基本穩定,根據我市促進產業平臺發展相關文件精神,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出讓的工業用地占年度土地出讓總量的比例不低于40%,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出讓的工業用地占年度土地出讓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保障措施

(一)夯實前期。各區縣(市)、做地主體要深入了解地塊現狀,全面摸清地塊在征地拆遷、控規要求、周邊配套、鄰避設施、環境保護、文物考古等方面存在的具體問題,根據做地進展倒排計劃,科學謀劃和安排每宗地塊的推進路徑,周密研究并制定地塊具體推進方案和措施,細化做地過程中各個環節的完成時限,明確責任人和路線圖,確保高質量完成做地任務。

(二)落實責任。各區縣(市)、做地主體要嚴格實行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具體做地人員抓落實的責任體系,以上率下,掛圖作戰,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具體的做地人員,建立起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每一項工作都要有具體措施和具體責任人來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

(三)做實服務。相關職能部門要深入做地一線,深入城中村改造現場,定期提供政策與操作的咨詢服務;在項目前期、配套核查、鄰避設施、環保審查、考古挖掘等環節對做地主體主動靠前指導,不斷推動和加快地塊做地進程。注重開展業務培訓和工作座談,提高一線做地人員整體業務水平與素質,交流和提升做地經驗。

(四)抓實考核。確定2019年度主城區完成經營性用地收儲面積3000畝,并納入市政府年度綜合考評。由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建立考核機制,加強考核力度和頻率,加大做地進度和質量的考核權重,督促各做地主體按照《杭州市經營性用地收儲標準》規范做地,確保完成全年任務。涉及杭州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項目,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考核機制,進行督查考核。

關于印發《2019年度杭州市區經營性用地出讓、儲備和做地計劃》.zip

2019年度杭州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地塊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