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價〔2014〕8號
杭州高新(濱江)水務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3〕2676號)精神和省、市“五水共治”工作要求,為促進節約用水和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改善水環境。根據《杭州市物價局關于濱江區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實施方案的批復》(杭價資〔2014〕228號)的精神,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我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及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梯分檔水量和分檔水價。按年度用水量為計算周期,將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劃分為三檔,水價分檔遞增。第一階梯用水量為240立方米(含)以下,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階梯用水量在240-360立方米(含)之間,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85元;第三階梯用水量為360立方米以上,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6.70元。
上述銷售價格含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
二、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杭州市濱江區所有“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單位。
對超過4人(含)的家庭用水戶,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月用水量4立方米。
三、未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中高層“二次供水”居民住宅小區總表用戶、居民合表用戶(單元合表用戶、社區、行政村合表用戶),用水執行合表價格每立方米2.95元(含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
“城中村”用于出租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可向區水務公司申請不執行階梯水價,執行合表價格每立方米2.95元(含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
四、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執行水價標準每立方米3.20元(含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具體執行范圍詳見附表。
五、實施低收入家庭補貼措施。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受水價調整的影響,對持有杭州市區、濱江區有效期內《困難家庭救助證》的城鎮、農村低保及困難家庭,在原困難家庭水電煤補貼基礎上增加每戶每月15元,由區民政局統一發放,自居民階梯水價實際實施當月起執行。
六、水務公司要根據本通知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為用戶提供用水信息查詢和告知服務,指導或提醒用戶合理用水;定期發布居民用水情況,宣傳節水知識,倡導節約用水;完善對外服務熱線系統,完善快速搶修等應急處置機制,及時解決用戶反映集中的實際問題。
七、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杭州市濱江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表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物價局
杭州市濱江區物價局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
杭州市濱江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階梯 | 戶年用水量 (立方米) | 供水價格 | 污水處理費 | 銷售價格 |
一 | 0-240(含) | 1.90 | 1.00 | 2.90 |
二 | 240-360(含) | 2.85 | 3.85 | |
三 | 360以上 | 5.70 | 6.70 | |
合表價格 | 1.95 | 2.95 | ||
執行居民水價的 非居民用戶價格 | 2.20 | 3.20 | ||
備注:1、供水價格中含水資源費0.20元/立方米;
2、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有:城鄉居民住宅附屬設施(指物業服務、門衛、消防、車庫)等生活用水;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初中(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小學(普通小學、成人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特殊教育學校(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機構)的學校教學用水和學生生活用水;敬老院、孤兒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養、收容服務場所用水;生產經營企業內可以單獨計量的職工集體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益性服務設施、農村非營利性公共活動場所用水;宗教場所(指經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登記的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的生活用水等;市區綠化用水、道路灑水、公共廁所用水。
濱價〔2014〕8號
杭州高新(濱江)水務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3〕2676號)精神和省、市“五水共治”工作要求,為促進節約用水和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改善水環境。根據《杭州市物價局關于濱江區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實施方案的批復》(杭價資〔2014〕228號)的精神,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我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及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階梯分檔水量和分檔水價。按年度用水量為計算周期,將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劃分為三檔,水價分檔遞增。第一階梯用水量為240立方米(含)以下,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階梯用水量在240-360立方米(含)之間,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3.85元;第三階梯用水量為360立方米以上,銷售價格為每立方米6.70元。
上述銷售價格含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
二、階梯水價實施范圍為杭州市濱江區所有“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單位。
對超過4人(含)的家庭用水戶,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月用水量4立方米。
三、未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中高層“二次供水”居民住宅小區總表用戶、居民合表用戶(單元合表用戶、社區、行政村合表用戶),用水執行合表價格每立方米2.95元(含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
“城中村”用于出租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可向區水務公司申請不執行階梯水價,執行合表價格每立方米2.95元(含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
四、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執行水價標準每立方米3.20元(含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具體執行范圍詳見附表。
五、實施低收入家庭補貼措施。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受水價調整的影響,對持有杭州市區、濱江區有效期內《困難家庭救助證》的城鎮、農村低保及困難家庭,在原困難家庭水電煤補貼基礎上增加每戶每月15元,由區民政局統一發放,自居民階梯水價實際實施當月起執行。
六、水務公司要根據本通知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為用戶提供用水信息查詢和告知服務,指導或提醒用戶合理用水;定期發布居民用水情況,宣傳節水知識,倡導節約用水;完善對外服務熱線系統,完善快速搶修等應急處置機制,及時解決用戶反映集中的實際問題。
七、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杭州市濱江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表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物價局
杭州市濱江區物價局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
杭州市濱江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階梯 | 戶年用水量 (立方米) | 供水價格 | 污水處理費 | 銷售價格 |
一 | 0-240(含) | 1.90 | 1.00 | 2.90 |
二 | 240-360(含) | 2.85 | 3.85 | |
三 | 360以上 | 5.70 | 6.70 | |
合表價格 | 1.95 | 2.95 | ||
執行居民水價的 非居民用戶價格 | 2.20 | 3.20 | ||
備注:1、供水價格中含水資源費0.20元/立方米;
2、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有:城鄉居民住宅附屬設施(指物業服務、門衛、消防、車庫)等生活用水;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初中(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小學(普通小學、成人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特殊教育學校(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機構)的學校教學用水和學生生活用水;敬老院、孤兒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養、收容服務場所用水;生產經營企業內可以單獨計量的職工集體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益性服務設施、農村非營利性公共活動場所用水;宗教場所(指經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登記的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的生活用水等;市區綠化用水、道路灑水、公共廁所用水。